2020年执业药师《药事管理与法规》教材已经在于4月22日在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发售了,根据医药科技出版社预售的新教材可以看出,教材发生大变,改版程度高达其中整体改版程度高达70%-90%。
目前2020年执业药师《药事管理与法规》已经在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官方旗舰店预售,其中可知内容变动高达70%至90%,具体变化内容以教材为主:
《药事管理与法规》
章节 |
变动内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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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执业药师与健康中国战略 |
第一节 健康中国战略和国家基本医疗卫生政策 |
1.在原第2章“建立国家基本医疗卫生制度”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整。 2.新增“健康中国战略”内容。 |
第二节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|
在原第5章第4节“医疗保障用药管理”的基础上进行调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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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节 药品安全与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|
在原第2章“药品供应保障制度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”的基础上进行调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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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节 执业药师管理 |
将原第1章第一节“执业药师管理”与第二节“执业药师的执业道德与服务”进行整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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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药品管理立法与药品监督管理 |
第一节 药品管理立法 |
在原第3章第三节“药品管理立法”的基础上进行调整。 |
第二节 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法律制度 |
在原第3章第四节“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法律制度”的基础上进行调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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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节 我国药品监督管理机构 |
在原第3章第一节“药品监督管理机构”的基础上进行调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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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节 药品技术监督 |
将原第8章第一节“药品管理标准”、第三节“进行整合药品质量监督检验和药品质量公告”进行整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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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药品研制和生产管理 |
第一节 药品研制与注册管理 |
在原第4章第一节“药品研制与注册管理”的基础上进行增删。 |
第二节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|
新增内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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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节 药品生产管理 |
1.在原第4章第二节“药品生产管理”內容的基础上进行增删。 2.新增:“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与风险管理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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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节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管理 |
在原第5章第五节“药品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管理”的基础上进行调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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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节 药品召回管理 |
在原第4章第二节“药品生产管理”中“药品召回管理”的基础上进行调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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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药品经营管理 |
第一节 药品经营许可与行为管理 |
1.在原第5章第一节“药品经营管理”的基础上进行了较大的调整。 2.新增:“药品经营行为管理、网络药品经营管理、药品全程溯源”内容。 |
第二节 药品进出口管理 |
新增内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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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节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 |
在原第5章第三节“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”的基础上进行了较大调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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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|
第一节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 |
在原第5章第二节“药品使用管理”的基础上进行了较大调整。 |
第二节 医疗机构药品配备、购进与储存管理 |
在原第5章第二节“药品使用管理”的“药品采购购与库存管理”的基础上进行较大调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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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节 处方与调配管理 |
在原第5章第二节“药品使用管理”的“处方与调配管理”的基础上进行较大调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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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节 医疗机构制剂管理 |
在原第5章第二节“药品使用管理”的“医疗机构制剂管理”的基础上进行较大调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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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节 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|
在原第5章第二节“药品使用管理”的“药物临床应用管理”的基础上进行较大调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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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中药管理 |
第一节 中药与中药传承创新 |
在原第6章第一节“中药和中药创新发展”的基础上进行调整。 |
第二节 中药材管理 |
在原第6章第二节“中药材管理”的基础上进行调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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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节 中药饮片管理 |
在原第6章第三节“中药饮片管理”的基础上进行调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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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节 中成药与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 |
在原第6章第四节“中成药与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”的基础上进行调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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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 特殊管理规定的药品管理 |
第一节 疫苗管理 |
在原第7章“第六节 疫苗管理”的基础上进行调整。 |
第二节 血液制品管理 |
新增内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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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节 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 |
在原第7章第一节“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”的基础上进行调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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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节 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 |
在原第7章第二节“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”的基础上进行调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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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节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 |
在原第7章第三节“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”的基础上进行调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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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节 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管理 |
在原第7章第四节“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管理”的基础上进行调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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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节 兴奋剂的管理 |
在原第7章第五节“兴奋剂的管理”的基础上进行调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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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章 药品信息,广告,价格管理及消费者权益保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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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节 药品安全信息与品种档案管理 |
新增内容 |
第二节 药品包装,标签和说明书管理 |
1.在原第8章第二节“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”的基础上进行调整。 2.新增:“药品包装管理规定”内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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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节 药品广告管理 |
在原第9章第一节“药品广告管理”的基础上进行调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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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节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管理 |
在原第5章第一节“药品经营管理”“互联网药品经营”的基础上进行调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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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节 药品价格管理 |
新增内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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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节 反不正当竞争 |
在原第9章第二节“反不正当竞争法”的基础上进行调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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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 |
在原第9章第三节“消费者权益保护”的基础上进行调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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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章 医疗器械,化妆品和特殊食品的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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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节 医疗器械管理 |
在原第11章第一节“医疗器械管理”的基础上进行调整。 |
第二节 化妆品管理 |
在原第11章第三节“化妆品管理”的基础上进行调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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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节 保健食品 特殊医学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管理 |
在原第11章第二节“保健食品,特殊医学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管理”的基础上进行调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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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章 药品安全法律责任 |
第一节 药品安全法律责任构成与分类 |
在原第10章第一节“药品安全法律责任概述”的基础上进行调整。 |
第二节 生产,销售,使用假药,劣药的法律责任 |
在原第10章第二节“生产、销售、使用假药、劣药的法律责任”的基础上进行调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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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节 违反药品监督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 |
在原10章第三节“违反药品监督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”的基础上进行调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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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节 违反特殊管理药品规定的法律责任 |
在原第10章第四节“违反特殊管理药品规定的法律责任”的基础上进行调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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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节 违反中医药法相关规定的法律责任 |
在原第10章第五节“违反中医药法相关规定的法律责任”的基础上进行调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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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节 药品质量侵权的法律责任 |
在原第10章第六节“药品质量侵权的法律责任”的基础上进行调整。 |